福建宁德:出台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06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印发了《宁德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管理办法》共包括39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等内容。《管理办法》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进行了界定,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值得一提的是,为切实保障广大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管理办法》对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规定,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安全保障,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鼓励广大市民踊跃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全社会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尊重和认同,《管理办法》对志愿服务工作的保障与激励进行了详细规定。《管理办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和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每两年开展一次综合性表扬志愿服务先进活动,为志愿服务站的设立及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与场所支持。
《管理办法》同时提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将志愿服务纳入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内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志愿者在正常志愿服务过程中,因故遭受服务对象侵害时,志愿者组织有义务协助志愿者向加害者追究法律责任,帮助志愿者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记者了解到,此前宁德市还出台了《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对志愿者的星级认定标准及程序,优秀志愿者在教育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及金融服务、文化生活服务、评先评优等方面优惠优待作出了明确说明。
宁德市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宁德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宁德市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暂行)》的出台施行,标志着宁德市志愿服务事业正式步入制度化发展的轨道,将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宁德有注册志愿者22万余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团队3700多支,经常性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近百个,涌现出宁德市;学习大军网络文明志愿者评论班、福鼎市;绿眼睛环保志愿者协会、寿宁县南阳义务消防队、寿宁县;寿宁在线志愿服务队等知名志愿服务组织。(东南网记者 叶伏国)